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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关于林木采伐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12月22日    来源:虞丞乡

为有效保护虞丞乡生态环境资源和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申请林木采伐,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林木采伐。

一、林农需提供材料

1.申请表:仁寿县四旁零星树木采伐申请表 或“成片采伐申请表”(申请表上的“林权证明”栏,村委谁签字,谁负责);

2.采伐地性质及提供材料:

(1)耕地采伐 ,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2)林地采伐,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明;

(3)四旁采伐:提供房屋证明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明、林权证明等相关证明。

二、村委职责

1.严格对申请人的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2.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复印存档、备查。

3.对申请人的采伐严格实行“采伐监督管理”(时间.地点.采伐树种,采伐株数,并有采伐监管台账)。

4.凡属“林地采伐”的,根据相关法律及“村规民约”的规定,收取林木更新补植金,待更新、验收合格后退还。



仁寿县虞丞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上一条: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五良”融合产业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的公告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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