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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志强、张利英)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112230506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仁国用(2003)2570号

吴志强、张利英

仁寿县文林镇仁眉路56.58.60号1幢1层56.58.60号

监证0115024、0115023

商业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恢453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振刚、杨泓熙)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胡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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