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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文才)

2022年02月28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302280113

杨文才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44507

杨文才



138.81

住宅

文林镇南坛路南街巷100号2幢1单元3层5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文才

2022年2月28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江雪辉)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九批拟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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