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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择2022年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2022年07月22日    来源: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我县2022年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二批)储备工作通知》(川农函(2022)79号)文件相关要求,现面向县域内公开选择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规模

完成全县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面积17万亩,财政补助标准30.00元/亩,补助资金共计510万元。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仁寿县域内在中国农服平台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申报条件

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且已经在仁寿县域内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公告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以及托管服务资源等其他能力。

(三)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能提供两个年度社会化服务业绩。严防“空壳组织”和“挂牌组织”入选。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财务报表或者资信证明;

  4. 纳税凭证或者相应证明;

  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6. 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资料,服务团队名单;

  7. 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提供证明);

  8. 能够反映社会化服务农户满意度的材料(提供证明);

  9.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等材料(提供证明);

  10. 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11. 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12. 相关安全制度、管理制度等材料;

    (二)主体确认

    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综合实力、完成社会化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后择优选择3家承担2022年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

    五、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7日(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六、申报地址

仁寿县文林街道建设路三段281号,县农业农村局7号楼50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3-629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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