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正信用社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仁他项(2009)第2242-1号 |
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正信用社 |
72.96 |
商业服务 |
龙正镇步行街36号38号1幢1单元1层38、36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仁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正信用社
2023年1月6日
上一条:仁寿县稳住经济大盘13条政策措施—工业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杜学彬)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