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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孟)

2024年03月08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孟

(编号:202403080130

陈孟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6781号

陈孟



44.28

住宅

怀仁街道高滩路二段181号(世纪豪庭)8幢1单元24楼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孟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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