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谭付松、谭付祥、谭付俊、谭付华)
编号:202507090505
谭付松、谭付祥、谭付俊、谭付华因保管不善,将仁国用(2014)第886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付松、谭付祥、谭付俊、谭付华
2025年7月9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月群) 下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