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月群)
编号:202507100506
杨月群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05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月群
2025年7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四川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的通知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谭付松、谭付祥、谭付俊、谭付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