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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天明、张星、龚菊珍)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天明、张星、龚菊珍)

编号:202510130731

张天明、张星、龚菊珍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8030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天明、张星、龚菊珍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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