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小丽、黄义)
编号:202510240777
黄小丽、黄义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17662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小丽、黄义
2025年10月24日
上一条: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项目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严述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