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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3年10月12日    来源:

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受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了《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 规划名称: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规划 

(2) 实施单位: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规划位置及范围: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位于富加镇与宝马乡交界处,沿省道S106线两侧延伸,规划面积14.8平方公里,净用地面积12.31平方公里。园区四至范围:西至在建的遂资眉高速公路,北至规划的北环路并向北延伸至金钟村7社,东至规划的锦绣大道、与富加新城相邻,南至规划的南环路。 

(4) 规划时间跨度:2012-2030年 

(5) 规划产业: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规划的实施在建设期间由于建筑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运、交通运输等会产生扬尘,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建设期结束后,园区投入生产运营,园区内扬尘会随着园区绿化得到缓解,园区内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园区工业废气。 

2、水环境影响 

园区水环境质量较好。 

规划的实施在建设期内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对水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建设期结束后,园区内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规划的实施噪声主要是工业加工过程中各种加工机械产生的工业噪声、居民社会生活噪声及周边的交通噪声等。 

4、固体废物 

规划的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废和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同时,在建设期内会产生部分的建筑垃圾和废弃渣土等。 

5、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区现状主要为农田生态系统,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园区的建设改变了用地类型和结构,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规划实施的减缓措施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预期效果 

对于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规划拟在分析园区功能布局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将重点大气污染源尽量远离居民点,同时严格控制园区准入条件,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排放废气污染物量较少的企业入园,慎重选择污染类型复杂、大气污染较重的企业入园,尽量维持园区原有的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保证园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预期效果 

(1) 地表水 

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相应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或回用于相应园区绿化,或循环利用,或零排放,或排入园区相应纳污水体。保证通江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体标准。 

(2) 地下水 

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严防污水通过渗漏、溶洞等进入地下水,防止地下水污染。规划选址区域内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废水不得向地下水源排放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预期效果 

对园区内噪声超标的设备,拟采取减震座、消声器、隔声罩和隔音室等噪声控制措施;在道路两侧布置绿化隔离带,并对其带进行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布置,保证园区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减缓措施及预期效果 

园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后的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预期效果 

严格保护园区内原有的林地,园区建成后按乔、灌、草搭配在园区闲置地植树种草,同时,在对新入园企业安排地块时,应先使用植被少的未利用土地,尽量少占耕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规划符合国家现行政策,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规划区域环境容量及环境承载力可满足规划开发的需要,规划实施没有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仁寿县仁东地区工业产业的发展与提升。 

规划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对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资源要素和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等将产生一定影响。通过落实规划和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规划对环境的各种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规划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是规划涉及部门代表、专家以及受规划影响的民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规划的实施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该规划的审批和实施有何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 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4)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七、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仁寿县富加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李正彬 

联系电话:028-36403555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王琴玲 

联系电话:028-87012503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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