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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仁寿城区实行阶梯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二)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定于2013年11月 5日(星期二)上午9:30在仁寿县金马宾馆召开仁寿县城区实行阶梯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仁寿城区实行阶梯自来水价格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单位:元/吨
用水类别 |
现行 价格 |
调价方案 |
|||
居民生活用水 |
1.90 |
合表用户 |
2.10 |
||
第一阶梯 |
1-12吨 |
2.00 |
|||
第二阶梯 |
13-18吨 |
3.00 |
|||
第三阶梯 |
19吨以上 |
4.00 |
|||
非居民 生活用水 |
工业用水 |
2.10 |
2.80 |
||
经营服务业用水 |
2.30 |
||||
特种行业用水 |
2.60 |
4.40 |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县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生活用水实行优惠,每户每月第一阶梯水量内,每吨优惠0.30元,先缴后退,凭低保证和缴费发票办理退款手续。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李小燕(下岗职工)、曾玉仙(城市低保)、徐慧芳(城区居民)、余英(丽景物业)、毛玉中(城区居民)、陈东(城区居民)、罗青明(个体户)、徐汉超(家电协会)、张旭东(美家好公司)、郑勇(国贸公司)。
(二)经营者参加人:陈茂英(县供排水公司)。
(三)相关利益方参加人:李明忠(仁寿一中北校区)、殷社华(金利纺织)、李红军(金马宾馆)、高慧(洗车行)。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代茂森(县水务局高级工程师)。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王述忠(县人大代表)、吴秉成(县政协委员)、袁涛(县法制办)、张翠芳(县民政局)、徐兴有(县信访办)、李杰(文林镇政府)、龚玉兵(县水务局)、吴永泉(县监察局)、李国军(县消委会)。
四、听证人名单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李志坚、张明安、苏水清、贺箭星、吴晓辉。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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