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国资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仁寿县国资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设立仁寿县国资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进行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组织资产调剂,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负责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
2.根据县政府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奖惩,提出任免意见;参与国有出资企业重大决策和审批决定重大事项,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维护所有者权益;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法制建设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
3.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县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4.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好国资国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国企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力争实现6000万元;
2.完成三支基金的组建工作;
3.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完善资产动态监管体系。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国资局共有机构4个,下属国有企业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国有企业2个。
(二)人员情况
国资局总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10名,其中:公务员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0名、其他事业人员0名;离休人员0名;退休人员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国资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04.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04.3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04.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32.58万元,住房保障5.7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国资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协调融资项目、国有资产产权信息登记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国资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国资局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2153万元,主要用于:对文林水厂、公交公司2016年年运营亏损补贴。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2.5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的监管理、党的建设、融资工作协调、招商引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国资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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