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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仁寿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2021-05-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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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自2013年以来,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一直沿用仁寿县人民政府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乡镇建设和单独选址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仁府发〔2013〕8号)的通知,此方式未能将征地拆迁与增减挂钩项目拆迁予以区分,不利于政策宣传和工作开展,我县至今未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规范性文件。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32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44号) (二)起草该规范性文件的过程 根据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我局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拟定《仁寿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2021年3月12日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仁寿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座谈会,会上征求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村民代表的意见,2021年3月15日通过OA征求相关部门、相关镇乡(街道)人民政府的意见,并依据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在座谈会上,禄加镇政协委员提出1条意见,被采纳,慈航镇人大代表提出一条建议,未采纳,其余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辖区均无意见。通过OA征求相关部门(县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经贸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征补中心、消防局)意见,其中司法局有5条意见,农业农村局有2条意见,均被采纳,其他相关单位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一共五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该《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核算机制、部门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补偿明确了挂钩项目房屋、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农民集中安置区土地来源和补偿标准,明确了不予补偿的三种类型(与集体土地征收不予补偿类型一致)。 第三章安置明确了安置对象认定原则和程序,挂钩项目的三种安置方式。另规定了不予安置的九种类型(与集体土地征收不予安置类型一致)。 第四章奖惩明确了对搬迁积极农户的奖励补助标准,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代建)安置人员过渡费标准和时限,乡镇人民政府监管责任以及县级有关部门对挂钩项目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制定该办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利益,助推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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