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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关于《仁寿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政策解读 | ||||||||||||||||||
2022-06-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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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管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按照仁寿县创建第六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仁寿县创建第六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网报资料工作实施方案》第Ⅲ-64条测评内容要求:推动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以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县需于2022年10月前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编制了此划定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三方公司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区域交通规划、城市用地现状以及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等实际情况,编制了方案初稿,经充分征求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教体局等县级相关部门,普宁、怀仁、文林等3个街道办,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以及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修改后经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点内容。第一点为适用范围,本划分方案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各类区域;第二点为划分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用地布局规划图为底图进行划分,总面积为59.195km?;第三点为方案时限,方案有效时限可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及用地变化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第四点为划分方案,主要讲述仁寿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四个类别,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片区,面积为2.72km?,占划分面积的4.6%;2类声环境功能区为仁寿县中心城区除1、3、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面积为46.878km?,占划分面积的79.2%;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个片区,面积为9.44km?,占划分面积的15.9%;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第五点为昼夜时间分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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