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 | ||||||||||||||||||
2022-11-30 作者:韩俊 点击数: | ||||||||||||||||||
|
||||||||||||||||||
一、预案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障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仁寿县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预案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试行)》《仁寿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共分七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 (一)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级划分。 (二)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组成及主要职责。 (三)监测预警。主要包括市场监测预警、突发事件监测、应急报告,对建立粮食监测预警系统、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等作了规定。 (四)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响应条件、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信息发布和应急结束,对应急响应和处置全过程的具体流程和措施作了规定。 (五)后期处置。包括恢复和重建、应急经费清算、责任追究、处置效果评估。恢复和重建主要包括粮食补库和应急能力恢复。 (六)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粮食储备、应急网络、基础设施、资金人员、信息化等方面,对实施《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相关保障措施作了规定。 (七)附则。主要包括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四、预案实施 《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仁寿县粮食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仁府办发〔2016〕27号)同时废止。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