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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特编制及向社会公布《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2015年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仁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陵州路280号,邮编:620500;电话:028-36233059)。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组织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并保持了局信息员的稳定,明确了职责,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把做好此项工作上升到推进局机关效能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高度上来抓紧抓好抓实。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局信息公开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及时将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工作动态、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结时限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要举措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及时跟进,实时更新。
(三)认真收集,及时公开。在自身业务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各股室挤出时间,对应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认真收集整理,并按报审程序审定后及时向局办公室提供电子文档,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由专人录入并网上公布。
(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照提报、审核、公开的程序进行,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保证录入规范,局信息员加入了仁寿县信息系统公开群,并在群中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加强和县政府办的联系,对县政府办提出的问题,迅速改进。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网上查看,现场纠正不规范问题,确保格式、内容、分类、时间等信息发布质量。
(五)创新形式,全面公开。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和主要渠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除以网站为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外,对干部职工关心的人事任免、公共服务、评先评优、干部考核、民主考评、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信息一是以文件、会议纪要、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或在单位公开栏中张榜公布。
二、2015年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58条,其中,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86条;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30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食品药品专栏公开数量22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各级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数量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四)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载体建设情况。
在仁寿电台开办“健康生活全搜索”栏目,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发布预警信息、工作动态,接受投诉举报和数据查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一些业务股室工作较繁忙,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未及时提供,未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进行公开,影响了时效。
2.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3.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工作性质、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等宣传力度还不够,形式还不多,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拓宽公开的形式。在做好网上公开的同时,努力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公开。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们将信息公开和信息宣传纳入局机关考核目标之中,要求各股室、队、所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以提高我局信息数量和质量,同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树立我局“创新、务实、高效、透明”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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