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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工商质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3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仁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s.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仁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兴隆街58号;邮编:620599;联系电话:028-36201482)。
一、工作概述
2015年,仁寿县工商质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了办公室及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市场主体不按期公示年报或者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按规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有违法行为的按规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量25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各级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数量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2015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结合我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实际,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和渠道,在做好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报刊媒体、政务微博等便民渠道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与宣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层次。三是进一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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